下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该方法已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在管理之列。
办法出台之后得到了支付宝、财付通以及快钱等三方支付巨头的支持。
支付宝表示,本次公布的办法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并表示加强监管对于整个支付行业是好事,“因为现在也确实有一些公司是在进行违法操作的”。
快钱表示,欢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引领行业走向更加快速,健康和良性的发展,快钱将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自身业务的合规工作,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财付通表示,在此之前财付通已经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相关申请资质做了准备,如注册资金、营收情况、风控政策等方面均已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范和条件。接下来,财付通会仔细研读该办法,积极准备并尽快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